各縣(區(qū))科技局,市管各園區(qū)科技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關于以創(chuàng)新型城市建設為旗幟性抓手推動宿州高質量發(fā)展的實施意見》(宿發(fā)〔2024〕8號)精神,經研究,啟動實施2024年度宿州市科技計劃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申報指南
按照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結合方式,堅持“四個面向”,圍繞“5512”產業(yè)工程及未來產業(yè)“最緊急、最緊迫”問題,廣泛征集技術需求,經研究后形成宿州市2024年市級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指南(詳見附件1),包括基礎研究專項、重大專項、科技創(chuàng)新戰(zhàn)略與軟科學研究專項、科技成果轉化專項、新技術試驗示范推廣專項、長三角科技合作專項,統(tǒng)稱為“樂天”科技計劃項目。
二、申報要求
(一)項目申報單位條件和要求
1.項目申報單位原則上為宿州市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yè)單位和民非性質的新型研發(fā)機構等,有較強的創(chuàng)新能力、人才團隊和科研基礎條件保障,運行管理規(guī)范,社會信用記錄良好。鼓勵企業(yè)牽頭,聯(lián)合上下游企業(yè)和高校、科研院所組團申報項目。
2.項目申報單位須有一定的研發(fā)投入,原則上應建有相關領域省級及以上創(chuàng)新平臺,沒有的應具備較為完備的科研基礎條件,研發(fā)投入較高,財務狀況較好。牽頭申報單位為企業(yè)性質的,須提供2021—2023年3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和企業(yè)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成立時間不足3年的,按實際會計年度提供,數據與系統(tǒng)一致;牽頭申報單位為高校、科研院所、三甲醫(yī)院(含三級??漆t(yī)院)等事業(yè)單位及民非性質的新型研發(fā)機構的,須提供2023年科學研究與技術服務事業(yè)單位調查表中的JG1-08表(或統(tǒng)計部門研發(fā)統(tǒng)計報表),軍事單位因保密需要,可不提供研發(fā)投入材料。
3.適當放寬申報單位市級在研項目數量限制。同一企業(yè)原則上限牽頭申報1個項目。同一高校、科研院所對同一項目領域原則上限牽頭申報1個項目。申報單位同一個項目只能通過一個推薦單位向一個部門申報,不得多頭申報和重復申報,并承諾本次申報的項目主要研發(fā)內容未獲得國家、省市級有關部門立項支持。
4.項目申報單位(高校院所指內設學院或研究所)和主持人承擔的省市級科技計劃項目,近3年內有逾期未申請結題驗收、撤銷、不通過驗收情況的,不得申報。
5.項目由多個單位聯(lián)合申報的,應明確1個牽頭申報單位,由牽頭單位與各合作單位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協(xié)議,明晰各方責任和權利、承擔的工作任務、資金投入額度與分配額度以及項目實施形成的固定資產和科技成果權益歸屬等。
(二)項目主持人條件和要求
6.項目主持人應具有領導和組織開展創(chuàng)新性研究的能力,社會信用記錄良好,保證有足夠時間投入研究工作,原則上應為申報單位在職人員,且為實際主持該項目研究的人員,如非在職人員,須由申報單位出具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時間原則上須覆蓋項目實施周期。
7.項目主持人年齡原則上不超過57周歲(1967年1月1日后出生),院士不超過67周歲(1957年1月1日后出生),超齡原則上不得申報,如確要申報,由項目申報單位出具能確保項目可履約實施的承諾函(如返聘、延遲退休等)。鼓勵支持40歲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擔任項目(課題)主持人。
8.項目主持人沒有主持在研市級科技計劃項目。同一個主持人每年度限申報1個市級科技計劃項目。
(三)其他條件和要求
9.申報項目涉及人體被試和人類遺傳資源的科學研究,須尊重生命倫理準則,遵守《科技倫理審查辦法(試行)》《涉及人的生物醫(yī)學研究倫理審查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條例》等國家相關規(guī)定,嚴格遵循技術標準、倫理規(guī)范和倫理審查標準。涉及實驗動物和動物實驗,要遵守國家實驗動物管理的法律、法規(guī)、技術標準及有關規(guī)定,使用合格實驗動物,在合格設施內進行動物實驗,保證實驗過程合法,實驗結果真實、有效,并通過實驗動物福利和倫理審查。
10.科研誠信記錄良好,未被相關部門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主體聯(lián)合懲戒名單。項目申報單位和法定代表人、項目主持人應就單位及個人的科研及社會信用、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提供書面承諾。歸口管理單位應組織開展項目初審,分別在“信用中國”、“信用安徽”和“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對申報單位信用情況進行核查,申報單位和法定代表人、項目主持人信用存在問題的不得推薦。
11.除科技創(chuàng)新戰(zhàn)略與軟科學研究專項外,其他項目承擔單位自籌經費不低于項目總投入的60%,市、縣區(qū)(園區(qū))分別不超過20%的比例共同支持。項目立項后,市財政實際資助額度少于申請額度的,差額部分由項目承擔單位自籌解決,無力解決的主動放棄立項資格。
12.在項目申報或立項管理過程中發(fā)現項目不符合上述條件和要求的,將取消其參加評審或立項資格。
三、申報流程
(一)網絡申報。本次項目申報為線上申報,請各有關項目申報單位輸入網址:https://www.ah-szkj.com/#/login,進入“宿州市科技創(chuàng)新云服務平臺”系統(tǒng)申報,按要求填寫申請材料,并上傳相關附件(申報系統(tǒng)相關問題可加入QQ群咨詢,群號:178063783)。
項目單位網上申報系統(tǒng)開放時間:2024年8月12日,關閉時間:2024年8月31日。
(二)審核推薦。各歸口管理單位于2024年9月3日前完成網上審核推薦,并于9月4日下班前將推薦函及推薦名單統(tǒng)一報送至宿州市科技局計劃科,逾期不予受理。項目申請書、相關附件材料(裝訂成冊、一式兩份)待業(yè)務科室初審通過后再行通知報送。
四、聯(lián)系方式
人才智力引進與科技成果轉化辦公室:
楊夫杰 3022079;13305675066
農村與社會發(fā)展科:
周軍洋 3060062;18055777976
高新技術與創(chuàng)新體系建設科:
蘇 娜3022482;18055777855
協(xié)同創(chuàng)新與對外科技合作科:
李 黎3022058;18155728008
綜合計劃科:
段大鵬 3025760;18133224988
宿州市科技創(chuàng)新云服務平臺系統(tǒng)交流群:
QQ群號碼:178063783
宿州市科學技術局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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