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創(chuàng)新驅動發(fā)展戰(zhàn)略,著力推動國際科技創(chuàng)新中心建設,根據(jù)《關于深化科技獎勵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的精神,按照《北京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及《北京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實施細則》的規(guī)定和要求,2023年度北京市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正式啟動?,F(xiàn)將2023年度提名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勵工作重點
2023年度北京市科學技術獎重點獎勵為建設國際科技創(chuàng)新中心作出貢獻的科技工作者和科技成果,加強對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原始創(chuàng)新和突破“卡脖子”技術相關成果的支持。人物獎聚焦在科學研究中取得重大發(fā)現(xiàn)、在關鍵核心技術研發(fā)中取得重大突破、促進國際科學技術交流與合作的科技人才;自然科學獎聚焦重大科學發(fā)現(xiàn)、從源頭和底層解決關鍵技術問題的成果;技術發(fā)明獎聚焦在關鍵核心技術領域取得突破、支撐我市重點領域發(fā)展的成果;科學技術進步獎聚焦關鍵技術創(chuàng)新及應用推廣、支撐我市重點領域發(fā)展的成果。
二、提名要求
(一)提名資格
1.突出貢獻中關村獎、杰出青年中關村獎由下列個人和組織提名: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獎者、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突出貢獻中關村獎獲獎者;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直屬機構,區(qū)人民政府;民政部登記的科技類的全國學會、行業(yè)協(xié)會(研究會)(可通過以下網址查詢: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下同);市科學技術協(xié)會。
2.國際合作中關村獎由下列組織提名: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直屬機構,區(qū)人民政府;民政部登記的科技類的全國學會、行業(yè)協(xié)會(研究會);市科學技術協(xié)會;在京高校院所。
3.自然科學獎、技術發(fā)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由下列組織提名: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直屬機構,區(qū)人民政府,以及具有提名資格的其他組織。
(二)提名規(guī)則
1.提名者應在本學科、本領域、本行業(yè)范圍內進行提名。
2.突出貢獻中關村獎:個人每年度可獨立提名1人,組織每年度每個領域可提名1人。
3.杰出青年中關村獎:個人每年度可2人聯(lián)合提名1人,組織每年度每個領域可提名1人。
4.國際合作中關村獎:組織每年度每個領域可提名1人。
5.自然科學獎、技術發(fā)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原則上每年度提名數(shù)量不限。提名特等獎項目需提供1家民政部登記的本領域科技類全國學會、行業(yè)協(xié)會(研究會)的推薦意見,或者3位院士的推薦意見(見附件2)。
6.突出貢獻中關村獎提名從2021年度開始,通過受理公示后,提名有效期最長可為5年,候選人在有效期內不更改姓名、國籍、工作單位、證件號等關鍵信息的,提名者無需重新提名。其它5個獎項的提名有效期僅提名當年度有效。
(三)被提名人(項目)的基本條件
被提名人(項目)必須符合《北京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及《北京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實施細則》的有關要求,滿足以下條件:
1.被提名人和被提名項目候選人應遵紀守法、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科研誠信和科學精神。
2.杰出青年中關村獎的被提名人出生日期應在1982年1月1日以后。
3.已獲得或當年度被提名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的個人,不得作為突出貢獻中關村獎、杰出青年中關村獎、國際合作中關村獎的候選人。
4.已獲得突出貢獻中關村獎、杰出青年中關村獎、國際合作中關村獎的個人,不得再次作為同一獎項的候選人。
5.同一人每年度只能作為突出貢獻中關村獎、杰出青年中關村獎、國際合作中關村獎中一個獎項的候選人。
6.被提名項目要求整體應用1年以上(自然科學獎提交的代表性論文著作公開發(fā)表(出版)1年以上、科學技術進步獎科學技術普及類的科普作品普及1年以上),時間節(jié)點為2022年7月31日;國家法律法規(guī)要求審批或者許可的項目,應在2022年7月31日前獲得主管行政機關的批準。被提名項目近三年經濟效益的年份為2020年至2022年。
7.提名項目所含科學技術內容(包括發(fā)現(xiàn)點、發(fā)明點、創(chuàng)新點及其支撐材料)應未在國家科學技術獎、北京市或其他省部級科學技術獎獲獎項目中使用過,也不能在同年度提名國家科學技術獎、北京市或其他省部級科學技術獎項目中重復使用。
8.2021、2022年度連續(xù)兩年提名但未獲獎的項目,本年度不能以相關技術內容提名。
9.同一人每年度只能作為一個提名項目的候選人。2021年、2022年度北京市科學技術獎獲獎項目的前三完成人,本年度不能作為提名項目的前三候選人。
(四)提名程序
1.成果登記
凡申報北京市科學技術獎的項目,須在北京市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進行科技成果登記。具體要求請見本通知附件。
2.注冊申報
具有被提名資格的個人和組織可通過提名系統(tǒng)(網址https://sta.kw.beijing.gov.cn/jltm/)注冊申報,提名系統(tǒng)于2023年8月15日開通,往年度注冊過的可使用原用戶名和密碼登錄,未注冊過的,需在系統(tǒng)登錄頁面注冊,審核通過后方可登錄使用。
3.選擇提名單位
各申報單位注冊成功后,請選擇合適的提名單位進行候選項目提名。
4.網絡填報
提名書是北京市科學技術獎評審的主要依據(jù),請按照《2023年度北京市科學技術獎勵提名工作手冊》(見附件1)要求在線填寫、提交,填寫內容客觀、如實、準確、完整,創(chuàng)新和應用情況強調客觀佐證材料詳實,強化誠信承諾。
提名階段,書面版提名書在提名系統(tǒng)中掃描上傳,不再報送紙質版書面材料。書面版提名書上傳要求:①從提名系統(tǒng)導出,需帶有水印;②簽字蓋章后掃描上傳;③含主件和附件;④PDF格式,限40M。
對評審專家有回避要求且符合“北京市科學技術獎評審專家回避申請要求”的,應在提名階段提交《回避專家申請表》PDF掃描件申請專家回避(見附件3)。
經評審獲獎項目需報送紙質版書面提名材料。紙質版書面提名材料要求:①內容為提名書1套(原件,含主件和附件);②與提名系統(tǒng)上傳的PDF格式書面版提名書完全一致;③一律采用A4紙,單雙面使用均可,附件不超過40頁;④主件及附件合訂成冊(不需另加封面,用彩頁隔開),裝入紙質檔案袋,并在檔案袋封面加貼“裝袋標識”(見附件4)。
5.提名公示
為加大社會監(jiān)督的力度,提名自然科學獎、技術發(fā)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的提名單位應在本單位網站或公告欄內公示本單位本年度提名項目的基本情況。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核實處理后再次公示無異議的項目方可提名。
所有候選單位應在申報項目的同時做好公示工作,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自然日。請于在9月15日之前完成公示,此后須向提名單位提交公示情況說明及申請?zhí)崦?請將掃描件發(fā)至指定郵箱,模板見附件)。
公示內容包括項目名稱、提名意見、主要支撐材料目錄、候選人及排序、候選單位及排序等相關信息。候選單位、候選人所在單位公示情況提交給提名者備查,無需上傳。
三、提名時間
1.北京市科學技術獎提名系統(tǒng)開通時間為2023年8月15日9時30分,項目提交截止時間為9月15日17時30分。提名材料經形式審查存在問題的,可以進行一次補正,補正后仍不符合形式審查要求的,不予受理。補正截止時間為9月27日17時30分。
2.書面提名材料掃描件在電子版提名材料網審通過后即可上傳,上傳截止時間為2023年10月13日17時30分。
3.申報項目公示情況說明、申請?zhí)崦膾呙杓?,請?月15日17時30分前發(fā)至西城區(qū)科信局電子郵箱。
四、聯(lián)系方式
北京市獎勵辦總機:66131863、66132085、66132381、66136087、88546050、88546130、88546272、88546270(分機號詳見附件)
西城區(qū)科信局電話:83976213
西城區(qū)科信局地址:西城區(qū)廣安門南街68號306室
西城區(qū)科信局郵箱:kwcxk@bjxch.gov.cn、kewei206@sina.com
西城區(qū)科學技術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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