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qū)科技(經)局,各有關單位:
按照《襄陽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及相關規(guī)定,現(xiàn)將2023年度襄陽市科技計劃項目驗收(第一批)工作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驗收對象范圍
截止2023年6月30日到期未驗收市級科技計劃項目。
二、驗收方式
(一)會議驗收(資助經費10萬元以上,包括10萬元)
1.項目承擔單位提交驗收申請。項目承擔單位認真填寫《襄陽市科技計劃項目驗收申請表》(附件2)、《信用承諾書》(附件3)、《襄陽市科技計劃項目會議驗收執(zhí)行情況報告》(附件4)、《襄陽市科技計劃項目結題驗收自評表》(附件6)裝訂后報送至項目推薦單位。
在線上申報的項目,承擔單位需同時使用項目申報賬號登陸漢江科聯(lián)網,在項目辦理界面提交驗收申請,項目管理科室填寫審核意見并推薦,驗收申請審核通過的項目在系統(tǒng)內按要求提交驗收材料。
2.項目推薦單位審核。項目推薦單位:包括各縣(市、區(qū))科技局(科經)局,高新區(qū)科技局,東津新區(qū)經濟服務局,高校,科研院所等對照項目任務書或項目申報書,認真審核項目驗收材料。審核通過后在《襄陽市科技計劃項目驗收申請表》指定位置簽字蓋章,將匯總后的材料報送至市科技局項目管理科室。
3.驗收評審。市科技局委托市科技信息研究所統(tǒng)一組織專家開展會議驗收。會議驗收時,項目承擔單位需要準備PPT進行答辯,PPT匯報時長不超過10分鐘,答辯時長5分鐘,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匯報的內容主要為項目研究情況、考核指標完成情況、經費使用情況、項目組織實施、取得的成效等。
4.項目實地核查。參加會議驗收項目由所在地縣(市)區(qū)科技部門組織開展實地核查,市科技信息研究所組織專家對各縣(市)區(qū)項目實地核查情況進行抽查。
5.結果公示與證書發(fā)放。市科技局在門戶網站公示驗收結果,公示結束后,市科技局為驗收通過的項目辦理《襄陽市科技計劃項目驗收證書》。
6.材料裝訂要求:按照編寫材料總目錄、襄陽市科技計劃項目驗收申請表、信用承諾書、襄陽市科技計劃項目驗收自評表、襄陽市科技計劃項目會議驗收執(zhí)行情況報告、有關附件材料的順序膠裝成冊,一式一份。
(二)結題驗收(資助經費10萬元以下)
1.項目承擔單位提交驗收申請。項目承擔單位認真填寫
《襄陽市科技計劃項目驗收申請表》(附件2)、《信用承諾書》(附件3)、《襄陽市科技計劃項目結題驗收自評表》(附件5),《襄陽市科技計劃項目會議結題執(zhí)行情況報告》(附件6),裝訂后報送至推薦單位。
2.項目推薦單位審核。項目推薦單位:包括各縣(市、區(qū))科技(科經)局、高新區(qū)科技局、東津新區(qū)經濟服務局、高校,科研院所等。項目推薦單位對照項目任務書或項目申報書,認真審查《襄陽市科技計劃項目結題驗收申請表》、《襄陽市科技計劃項目結題驗收執(zhí)行情況報告》等驗收材料,并在指定位置簽字蓋章,將匯總后的材料報送至市科技局項目管理科室。
3.驗收評審。市科技局委托項目市科技信息研究所統(tǒng)一組織專家開展評審驗收,結題項目專家評審由專家根據(jù)項目結題資料進行打分。
4.結果公示與證書發(fā)放。市科技局在門戶網站公示驗收結果,公示結束后,市科技局為驗收通過的項目辦理《襄陽市科技計劃項目驗收證書》。
5.材料裝訂要求:按照編寫材料總目錄、襄陽市科技計劃項目驗收申請表、信用承諾書、襄陽市科技計劃項目驗收自評表、襄陽市科技計劃項目結題驗收執(zhí)行情況報告、有關附件材料的順序膠裝成冊,一式一份。
三、驗收材料上報截止時間
2023年7月20日前完成項目驗收材料提交至市科技局項目管理科室。
四、規(guī)范項目驗收材料
(一)關于論文、專利等驗收成果產出材料。論文證明材料須提供所有符合要求的論文全文掃描件(論文接收函、郵件信息等材料均不予認可);專利證明材料須提供帶有項目負責人姓名、專利申請時間或授權時間的頁面,如專利申請首頁、專利證書等。
其中,論文必須同時滿足以下三個要求:
1.項目執(zhí)行期內發(fā)表;
2.項目負責人、項目團隊成員須為論文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3.論文須標注相關項目編號。
專利必須同時滿足以下兩個要求:
1.項目執(zhí)行期內申請或授權;
2.項目負責人、項目團隊成員須為專利發(fā)明人之一。
項目負責人在提供證明材料時請勿提供不符合驗收標準的論文和專利,以免影響個人科研信用記錄。
(二)關于項目財務驗收材料。市級財政經費資助10萬元及以上的項目,須提供經具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并報湖北省注協(xié)備案且封面含有防偽編號和防偽二維碼的專項審計報告。相關審計報告請參照平臺系統(tǒng)“驗收須知”欄目提供的格式進行編制。財政經費資助10萬元以下項目須提供項目承擔單位財務部門蓋章的項目決算表。
(三)關于技術檢測報告。涉及技術指標的項目,原則上所有考核指標均應提供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印有計量認證CMA標志的技術檢測報告予以證明。若因特殊原因無法按要求提交相關報告的,須提交情況說明和其他形式的證明材料。
(四)關于重大事項調整申請材料。對于申請調整項目負責人(參與人員)或項目承擔(參與)單位的項目,須提供單位內部公示(至少5個工作日)材料以及調整前后項目所有承擔(參與)人員或單位的簽字或蓋章確認材料。
五、開展“技術就緒度”評價
為加快促進科技成果應用轉化,市科技局將進一步修訂完善項目驗收工作規(guī)程,并參照省科技廳引入技術就緒度指標,對科研項目關鍵技術的成熟程度進行定量評價。尊重科研項目的研發(fā)規(guī)律,將發(fā)現(xiàn)基本原理到實現(xiàn)產業(yè)化應用的技術研發(fā)過程和成熟程度劃分為9個標準化等級(附件4),每個等級制定量化的評價細則。項目申請驗收時,由項目負責人或項目承擔單位對項目立項和完成時的技術就緒度開展自評,并提供相應佐證材料;驗收評議專家對自評情況開展復核,出具技術就緒度評價意見。
六、全面清理逾期項目
為進一步加強市級計劃項目管理的規(guī)范性和嚴肅性,市科技局將對逾期未驗收項目進行全面清理。請各縣(市)區(qū)科技局、各推薦單位對推薦的項目進行認真梳理,制定年度驗收計劃,并于6月30日前將加蓋公章的驗收計劃表(附件8)及工作信息聯(lián)絡表(附件9)交市科技局科技監(jiān)督與誠信建設科。其中,對于逾期五年以上(2017年12月31日之前到期)仍無法提交驗收材料的項目,按規(guī)定直接視同驗收不通過終結,并記入不良信用記錄;對于逾期一年以上(2021年12月31日之前到期)的項目,務必于2023年6月30日前提交驗收申請,無故逾期不提交的,項目將按規(guī)定視同驗收不通過終結,并記入不良信用記錄。對于上述核查清理工作中發(fā)現(xiàn)的違規(guī)失信行為,市科技局將按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七、相關工作要求
各單位應高度重視科技計劃項目驗收工作。項目承擔單位應認真履行主體責任,及時、準確、規(guī)范提交項目驗收材料。項目推薦單位應履行監(jiān)督管理職責,嚴格按計劃推進項目驗收工作,并加強審核把關和跟蹤督辦。市科技局將進一步建立完善項目抽查核查和驗收通報制度,適時組織項目實地核查或飛行檢查,定期通報各地各單位項目驗收進展情況,并將有關檢查通報情況納入相關單位科研信用管理,作為項目調整、后續(xù)支持的重要依據(jù)。
八、聯(lián)系方式
政策法規(guī)與創(chuàng)新體系建設科 周會韜 0710-3511177
高新技術科 李嫣然 0710-3531343
農村科技科 陳文超 0710-3539375
社會發(fā)展與基礎研究科 朱珊珊 0710-3552395
成果轉化與區(qū)域創(chuàng)新科 高 勉 0710-3511455
對外合作與外國專家科 李玉芬 0710-3511602
科技監(jiān)督與誠信建設科 何航平 0710-3539294
機關紀委 謝少波 0710-3511881
市科技信息研究所(線上填報技術指導)
李由 0710-3229108
襄陽市科學技術局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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